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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2017年财政预算公开情况说明
日期:2017-03-15 来源:潮州质计所 点击:731

 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粤财预函【2017】6号《关于做好2017年省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本着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,按照预算安排,合理使用,不擅自改变支出用途,做到依法治财、依法理财,现将2017年度财政预算编制说明如下:

  一、单位基本情况:

  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粤机编办【2003】191号、广东省潮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潮质监人函【2003】9号文规定设立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、正股级主要任务: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立、保存工作;开展量值传递;执行计量检定规程,依法执行强制检定;提供计量检定、校准、测试服务;承办上级局交办(委托)的其他工作。核定事业编制7名,人员经费由财政核拨。配所长1名,副所长1名。现有在职人员6名,其中编制内5名,编外人员1名。本所拥有计量标准5个,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5张,涵盖燃油加油机的强制性检定、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性检定等,全年检定数量2300台/件。

  二、预算情况说明:

  2017年预算收入总额为87.51万元,其中: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.58万元,其他收入18.93万元。预算支出总额87.51万元,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.5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5.95、商品服务支出5.03万元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.8万元,基本建设支出3.8万元。分项说明如下:

  (一)工资福利支出:总计55.95。由干部职工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、社会保险缴费、伙食补助费部分组成。其中:基本工资16万元、津贴补贴30.93万元、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.12万元、伙食补助费1.9万元。

  (二)商品服务支出:由办公费、印刷费、邮电费、物业管理费、差旅费、维修(护)费、委托业务费组成共计5.03万元。

  (三)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:这部分只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总计3.8万元。

  (四)基本建设支出:由办公设备购置和专用设备购置组成,共计3.8万元。

  特此说明。

2017年财政预算下达套表(潮安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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